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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 ‖ 座位换成长条椅,货车变身“黑校车”!
一直以来
襄阳公安交管部门对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绝不姑息
尽管如此
仍有部分“黑校车”为了盈利用尽手段
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对学生的出行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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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座位全部拆除,换成三个长条椅2019年9月2日,在316国道福兰线1450公里处,一辆载有多名幼儿却无运营资质的车辆被襄州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当天下午17时30分,襄州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接到举报称:316国道福兰线上有一辆小型汽车非法运送学生。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使用轻型封闭货车(车牌号为“鄂FC**67”)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人彭某(男,41岁,黄集镇人)当场抓获,并发现该车的乘客座位全部被拆除,换成了三个长条椅。
民警依法扣留了该车,并对车上学生进行转运,随后将驾驶员彭某带回二中队进一步调查询问。经调查核实,该车是黄集镇一家幼儿园随时用来接送学生的备用车辆,该车无校车标牌,驾驶员彭某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湖北省办法》第7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彭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对其罚款500元。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彭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对其罚款20000元。同时,襄州区交警大队已对涉事幼儿园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襄阳交警:
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广大家长一定要坚决抵制黑车,抵制超员超速。襄阳交警将继续
严厉打击黑校车等违法行为!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拒绝黑校车,别拿孩子生命冒险!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
来源:襄州区交警大队